重要公告-100年度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經費執行、結算注意事項
一、依「100年度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經費分配注意事項」規定:已分配及補助經費於100年12月31日前需全部執行完畢;年度結束若有結餘,除資本門已簽約數可保留外,一律收回校方統籌運用(依秘書處通知100N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經費含合約保留經費,需全部於101年3月底執行完畢);另 11月30日經費執行(經常門及資本門)第四次結算,凡10萬元以下採購案,均應驗收核銷完畢,未完成發包或簽約餘額,全數收回校方。
二、經常門及資本門之執行、結算應行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資本門:
(1)為辦理第四次結算需要,請於11月30日前將保管組核章後之憑證,送達會計室承辦人辦理審核。
(2)10萬元以下購案,如有特殊情形未及於11月30日前核銷者,請於11月30日前需另專簽核准。
(3)資本門今(100)年度最後關帳日為12月22日,簽准延期之計畫(含10萬元以上由採購組或營繕組核銷之購案),請務必於期限前將保管組核章後之憑證,送達會計室承辦人辦理審核並開完傳票。
(二)經常門:
(1)為辦理第四次結算需要,請於11月30日前將核章後之憑證送達會計室承辦人辦理審核。
(2)如有特殊情形(除人事費年終工作獎金及依合約按月給付之項目外)未及於11月30日前核銷者,請於11月30日前需另專簽核准,並在簽案時需詳述原因、活動名稱、起迄日期、用途別、金額等事 項。
(3)經常門今(100)年度最後關帳日為101年1月5日,簽准延期之計畫,請務必於期限前將核章後之憑證送達會計室承辦人辦理審核並開完傳票。
三、依秘書處通知,100年取得之憑證(發票日期為100年12月31日前)需於100年度最後關帳日前(資本門為100年12月22日、經常門為101年1月5日)核銷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