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本校97年度「校務基金」及「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截至11月底資本支出計畫結算,其相關注意及配合辦理事項如說明,請 查照辦理。
一、有關資本支出預算結餘表(附件範例)填列應行注意及配合事項如下:
(一)未執行收回校方數係以本年度可支用數(含以前年度轉入數及減列本年度收
回校方數)扣除截至11月底累計實支數、10萬元以上已簽約未及驗收案件為
基礎設算,10萬元以下採購應驗收核銷完畢,10萬元以上未結案件係由採購
組或營繕組代辦,故請 貴單位就所管計畫填妥後,若有委請代辦者應註明
採購案號後分送採購組或營繕組勾稽金額,並請代辦單位依計畫順序將請購
單、合約或結匯單影本(合約需附有簽約日期、採購標的、合約金額、履約
期限、簽約人等主要條文)逐項編號,附於資本支出預算結餘表後,未列附
者不予計列。
(二)如有特殊不可抗力因素未及於12月底前執行完畢者,請於11月14日前簽陳校
長核准。
(三)務請 貴單位於12月4日前填妥核章,依未結案件性質送會相關單位審核,代
辦者另由採購組或營繕組核對後於12月8日前送回會計室彙辦(請務必於期
限內完成填報,逾期者,除實際支用數外,餘全數轉由校方收回)。
二、本校97年度分配予各單位之專項計畫,截至12月31日止仍未執行完畢者,亦全數
收回校方統籌處理。又本年度經費保留結轉之申請將另案通知辦理
(一)未執行收回校方數係以本年度可支用數(含以前年度轉入數及減列本年度收
回校方數)扣除截至11月底累計實支數、10萬元以上已簽約未及驗收案件為
基礎設算,10萬元以下採購應驗收核銷完畢,10萬元以上未結案件係由採購
組或營繕組代辦,故請 貴單位就所管計畫填妥後,若有委請代辦者應註明
採購案號後分送採購組或營繕組勾稽金額,並請代辦單位依計畫順序將請購
單、合約或結匯單影本(合約需附有簽約日期、採購標的、合約金額、履約
期限、簽約人等主要條文)逐項編號,附於資本支出預算結餘表後,未列附
者不予計列。
(二)如有特殊不可抗力因素未及於12月底前執行完畢者,請於11月14日前簽陳校
長核准。
(三)務請 貴單位於12月4日前填妥核章,依未結案件性質送會相關單位審核,代
辦者另由採購組或營繕組核對後於12月8日前送回會計室彙辦(請務必於期
限內完成填報,逾期者,除實際支用數外,餘全數轉由校方收回)。
二、本校97年度分配予各單位之專項計畫,截至12月31日止仍未執行完畢者,亦全數
收回校方統籌處理。又本年度經費保留結轉之申請將另案通知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