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經費、N類計畫經費、收支併列計畫(E、F、H6、L、K類)及12月31日前到期計畫(A、B、J)之資本支出請務必於12月21日前(電子支付案件及超過10萬元以上案件,請提前於12月18日)送達主計室承辦人辦理審核,如有逾期將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