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對「振達營造有限公司」執行命令案

1.依新院千103司執助莊字第314號執行命令,執行扣押振達營造有限公司(統一編號70503270)
  相關履約保證金、工程款、保固金債權。
2.貴 單位如有上述應付款項,不得向義務人清償或為其他處分,並請儘速通知本室彙總陳
  報。
3.承辦人:主計室第三組  游麗秋小姐 分機:6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