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邁向頂尖大學計畫」截至10月31日經資門辦理第三次結算,執行率應達85%,請積極辦理,俾利執行率之達成。

(1)依據100年度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分配注意事項辦理,第二期「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經費配合計畫期程自100年4月1起動支,已分配及補助經費於100年12月31前需全部執行完畢。

(2)有關未達執行率收回校方數計算方式(經常門及資本門分別計算執行率):截至8月31日止執行率未達35%差額、9月30日止執行率未達70%差額及【(實支數+暫付數)/核定數】比例未達60%差額、10月31日止執行率未達85%差額、11月30日止全部未執行數,分四階段辦理收回。

(3)執行率之計算以「院(大單位)」為基礎,惟研發處控管之部份計畫(如新聘教師、增能計畫、外部產學合作等)仍維持原作法,以各計畫為計算基礎,相關保留或延期的簽呈及收回金額由院長核定。

(4)第三階段應執行率(85%),如有特殊不可抗力因素未及辦理請購者,請於10月31日前簽奉校長核准後印送會計室第1組辦理。

  (5) 承辦人:張心儀#62037、林祺濚#62045、陳玉珍#6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