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要求,邁向頂尖大學計畫(N類)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所需之膳宿費,應確實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編列基準表」之膳宿費基準(詳附件)規定標準報支。
二、惟辦理半日之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之餐費支出如因特殊事實需要超過基準者,請簽至各一級單位主管(院長)核批,報銷餐費時,應附開會通知、名單(簽到單)及超過基準之核准簽。
三、辦理1日(含)以上之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之膳宿費,經再次洽詢教育部告知:仍請於規定標準額度內檢據報支。
四、承辦人:張心儀#62037、林祺濚#62045、陳玉珍#6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