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各單位教職員同仁及相關人員本於誠信原則,依相關規定覈實報支各項經費。
近日有校外商家反應,本校教職員購買疑似私人用品,卻要求店家分散開立抬頭為本校且品名與實際不符之不實發票,為避免類似案件發生,本室除對有疑慮之憑證進行查訪外,亦籲請各單位教職員同仁及相關人員,建立應有之法治觀念,本於誠信原則,依相關規定覈實報支各項經費,避免類似情形發生而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