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96年度校務基金、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分配注意事項、
9月11日行政會報決議及9月20日校務會報決議辦理。
(2)資本支出計畫結算,係包含「校務基金」之院系經費及「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
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之B.教學經費(1.院系經費)、C.研究經費(1.補助新進
教師、新團隊,2.拔尖計畫與增能計畫,3.外部合作研發)。
(3)有關未執行收回校方數計算方式:未達執行率收回校方數係以截至10月1日止執
行率未達80%差額、10月31日止執行率未達90%差額及11月30日止全部未執行數
,分三階段辦理收回。
(4)10萬元以下採購,請儘速辦理核銷(10萬元以下集中採購項目可先將採購申請
單併同訂購單送會計室登帳);10萬元以上採購申請單,請於10月3日下班前完
成核章並送採購單位辦理後續作業,除專案簽准外,10月4日起不再受理10萬元
以上採購申請案件。
(5)如有特殊不可抗力因素未及辦理請購者,請於9月30日前簽奉校長核准後並送達
會計室第1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