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96年截至9月底止資本支出計畫結算收回校方,相關注意及配合辦理事項,已於9月14日及26日發文全校各單位,彙總如說明,請 查照。

(1)依據96年度校務基金、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分配注意事項、

9月11日行政會報決議及9月20日校務會報決議辦理。

 

(2)資本支出計畫結算,係包含「校務基金」之院系經費及「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

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之B.教學經費(1.院系經費)、C.研究經費(1.補助新進

教師、新團隊,2.拔尖計畫與增能計畫,3.外部合作研發)。

 

(3)有關未執行收回校方數計算方式:未達執行率收回校方數係以截至10月1日止執

行率未達80%差額、10月31日止執行率未達90%差額及11月30日止全部未執行數

,分三階段辦理收回。

 

(4)10萬元以下採購,請儘速辦理核銷(10萬元以下集中採購項目可先將採購申請

單併同訂購單送會計室登帳);10萬元以上採購申請單,請於10月3日下班前完

成核章並送採購單位辦理後續作業,除專案簽准外,10月4日起不再受理10萬元

以上採購申請案件。

 

(5)如有特殊不可抗力因素未及辦理請購者,請於9月30日前簽奉校長核准後並送達

會計室第1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