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訓練講習與研討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

依據教育部96年5月2日台會(三)字第0960052935號函,本校已於96年5月11日清會字第0960002015號函轉全校各單位,有關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訓練講習與研討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爾後本校確有於外部場地辦理各類會議需求時,請依上開規定簽奉校長核定後辦理,毋需專案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