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依據「113年度預算分配(不含深耕計畫)執行注意事項」規定,本年度各院系分配之設備費,11 月底前應完成發包簽約,未完成者收回學校統籌運用。
提醒:
依據「113年度預算分配(不含深耕計畫)執行注意事項」規定,本年度各院系分配之設備費,11 月底前應完成發包簽約,未完成者收回學校統籌運用(另15萬元以下應驗收報支完畢)。請各單位本撙節原則,加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