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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經費」報支注意事項

各位同仁 您好:

有關「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經費」

  1. 請依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2. 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經費,本校計畫編號編碼原則為年度+B+75+2位流水號+執行單位代碼108年共81個計畫,執行期間計八個月(1080701-1090229)每位學生每月補助研究助學金新臺幣六千元,八個月計新臺幣四萬八千元

  3. 依計畫核定經費標準按月填列領據(如附件),於會計網路請購系統選擇撥還墊款人-酬勞購案類別辦理請購,將「請購編號」填入領據上方支出憑證黏存單(撥還)」,並列印報銷清單後併附送核。

  4. 印領清冊格式採領據與支出憑證粘存單合一方式呈現,每個月填一張(如附件),計畫期滿後將倂同收支明細報告表送科技部辦理經費結報。

  5. 請各系所依計畫補助月份按月請領,收支憑證應於執行期滿後1個月內完成報支。

  6. 研究計畫經核定補助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不得任意變更:

      (1)未能執行研究計畫者,須辦理計畫註銷或中止。

      (2)無法指導學生執行研究計畫者,須辦理計畫註銷、中止、更換計畫指導教授或移轉申請機構。 

      (3)辦理計畫註銷、中止後,須依相關規定辦理繳回或追繳研究計畫補助款等事宜。

  1. 相關附件請至主計室網頁,於科技部計畫項下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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